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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文化建设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廉政文化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反腐败斗争也展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形势、新特点。邓小平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这两个历史性课题,科学地揭示了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发生腐败现象的原因、特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性,以及治理腐败的方针原则和方法。邓小平理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邓小平站在时代前列,用马克思主义的开阔眼界,深刻分析了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我国产生腐败现象的国际国内原因。从国际上看,一直以来帝国主义及“新帝国主义”从来不甘心在中国的失败,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时期,通过各种换新的手法,颠覆、分化、瓦解社会主义政权,“他们不喜欢中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特别在苏联解体、东欧巨变之后,“新帝国主义”势力将以武力为后盾的“霸权主义”和使用资产阶级思想渗透的“和平演变”结合起来,企图促成中国也发生“解体”、“巨变”,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那一套腐朽的东西就会钻进来”,对我国内某些人包括我们党内极少数人发生作用,使他们向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这些就是我国产生腐败现象的国际因素。从国内看,同贪污腐败分子的斗争,“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国内一些主张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在他们的心目中欣赏和宣扬的资本主义,实际上乃是“个人利益高于一切”、“金钱至上”、“享乐第一”等等在资本主义社会也难登大雅之堂而主要是私下流传的个人主义信条,资本主义乃是能为他们实现个人贪欲提供理想场所的“自由王国”,因此,他们随时准备公开投向资本主义,主张全盘西化。邓小平明确指出:“开放政策是有风险的,会带来一些资本主义的腐朽东西”,而我国一度“腐败现象很严重,这同不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有关系”。此外,腐败的产生,与我国尚存在的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法制不健全,党和国家一些现行具体制度中还存在的不少弊端以及官僚主义作风有关,也与在实际工作中只抓经济工作,对思想政治工作、反腐败工作不够重视,抓得不力有关。邓小平就指出:“多年来,我们的一些同志埋头于具体事务,对政治动态不关心,对思想工作不重视,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纠正的措施也不得力”。这些都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国内因素。 针对上述情况,邓小平指出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他说:“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入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必须把反对腐败作为实现伟大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作为大事来抓。但是,国际上资本主义的影响将长期存在,帝国主义对我国和平演变的策略也将长期存在,国内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影响也将长期存在,国内外多种因素的作用,说明了腐败现象在我国还会长期存在,这也决定了反腐败斗争是一场长期的、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1989年政治风波后,邓小平敏锐地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1992邓小平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这里,邓小平提出了一个极其重大的理论问题;要反对腐败,就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是邓小平给我们指出的反腐败的根本战略。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反腐败的根本战略 在错综复杂的反腐败斗争中,什么问题是反腐败的根本、核心问题和战略问题?通过反复学习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关系、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反腐败的关系的论述,可以说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这是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根本方向、根本路线和根本道路问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是反对腐败的根本战略、根本出路。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坚持社会主义,就必然腐败,导致亡党亡国。 在这个大原则下,邓小平又从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与反腐败的关系问题上作出具体阐述。在经济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治理腐败在经济方面的必然要求。他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为了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在政治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治理腐败在政治方面的必然要求。对一切反社会主义的分子仍然必须实行专政,包括对腐败分子的专政,否则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民主,国有资产就会被他们用各种手段甚至明火执仗地夺去,公有制经济就会被瓦解,社会主义事业就会毁于一旦。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保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体现,是指导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保证,是指导反腐败斗争胜利的保证。在文化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是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发展的要求,也是治理腐败的思想条件。 (三)以改革发展、健全法制、监督教育和依法惩治作为反腐败的基本对策 1、通过改革和发展来反腐败。改革是社会主义中国不断前进的动力,也是治理腐败的必由之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防止因经济失控、失调、大起大落而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腐败等社会问题。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防止因两极分化而导致大量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生产、流通、分配领域的管理、审计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堵塞产生挥霍浪费、贪污贿赂的漏洞。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通过改革,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提高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提高人民政府的行政能力,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廉洁政治。通过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减轻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消除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强化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权钱交易的条件,防止和制止“设租”和“寻租”现象的发生,规范党政机关财经制度,防止和制止权力进入市场,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社会主义首先要使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同样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邓小平指出:“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且,“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就是说,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不会产生资产阶级,因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不会产生资产阶级,这就为消除腐败奠定了最重要的阶级基础。经济发展了,综合国力增强了,人民生活改善了,从根本上说,就能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的拥护,人民群众就会真心实意地支持党反腐败的各项方针政策,反腐败就能获得无穷无尽的力量源泉。经济快速发展,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就能较为容易地解决,例如因物资短缺而导致的以权谋私行为就不会发生。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就有基础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加强宏观调控,解决一些不平等或贫富不均的问题,从而减少腐败产生的条件。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就有能力提高公务人员的福利待遇,腐败的成本大,绝大多数干部就不会为了小利而动心,一些小的不正之风既以权力谋取小利的行为就会大量减少,也使相关部门有更多的精力处理那些铤而走险者。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就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现代化的反腐败防范设施建设中,如利用计算机联网加强对公务人员行为的监控,一方面使他们以权谋私中遇到的障碍重重,难以得逞,即使个别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以权谋私,也已将腐败发生的可能性限制在一个更小的范围,更有利于查处。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增强,就有力量抵御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对我国进行种种干涉与和平演变活动,减少我国产生腐败的国际因素。但必须看到,经济发展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减少和解决腐败问题,经济发展只有坚持社会主义的前提下,才能有利于治理腐败,有利于为反腐败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2、通过监督、教育来反腐败。权力失去监督就必然会产生腐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的关键。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是否受到监督,事关国家前途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邓小平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最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加强对党的监督的途径,主要是充分发挥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的作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搞好党内监督,特别是党委会内部的监督;要扩大人民群众对党的监督,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纪委、检察院、反贪局等专门机构在监督检查、有效查处腐败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上的作用。总之只有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搞好反腐败工作。 要通过教育,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因为丧失理想信念、世界观动摇,必然在人生观、价值观上丧失原则,就不可能与封建主义剥削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也无法抵御资产阶级“一切向钱看”的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侵蚀,也就不可能反腐败,甚至自己就可能搞剥削、腐败。邓小平就指出:“剥削分子、剥削行为、变相的剥削行为和剥削思想,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中,还是存在着的。我们必须不让这种分子、这种行为和这种思想,侵入到党的队伍里来,并且必须使每一个党员在劳动和剥削之间,坚决地划清界限。”他又强调:“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今天重申这一点,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绝不允许把我们学习资本主义社会的某些技术和某些管理的经验,变成了崇拜资本主义外国,受资本主义腐蚀,丧失社会主义中国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邓小平指出,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抵御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因此,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党风、社会风气的好转,作为治理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3、运用法制手段,从严治党,严惩腐败分子。治理腐败,党和国家要靠制度和法律,这是邓小平反腐败的重要思想。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深刻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必须健全法制,依法治国,把反腐败斗争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健康、有序的进行。 邓小平非常重视依靠党纪国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他反复强调运用党纪和法律手段打击腐败,一是要坚决,二是要从严。1982年,邓小平就提出打击经济犯罪决不能手软。刹住盗窃国家财产、贪污受贿这股风,一定要从快从重。对有严重问题的党员,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给以严厉的法律制裁。1989年政治风波后,邓小平指出:“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包庇腐败”。他提出要雷厉风行地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更要严厉惩治。处理腐败案件,透明度要高,要公布于众,要依照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严惩,维护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体现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的。 总之,邓小平指出加强党的领导是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要有坚定的决心,这是反腐败的关键,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到反腐败斗争中来。邓小平还强调,反腐败要坚持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抓起,必须突出重点,要狠狠地从具体事件抓起,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才能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绵阳市工商局直属分局 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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