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城区消协第二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2006年第二季度城区消费者协会及各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5件,其中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3件,调解解决75件,调解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3275.31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167人次,接转消费者投诉电话2867个,处理回复12315维权网络及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转投诉共196件,本季度支持消费者起诉投诉2件,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5件,提供案件后政府罚没款500元。
    综合分析2006年第二季度消费者的投诉,从类别上分依次是百货类投诉24件,占总投诉的32%;服务类投诉16件,占总投诉的20%;其它类商品7件,占总投诉的9%;家用机械类投诉6件,占总投诉的7%;房屋及装修材料类投诉4件,占总投诉的5%;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3件,占总投诉的4%。
    从性质上分依次是质量问题57件,占总投诉的76%;其它类问题5件,占总投诉的7%;营销合同问题5件,占总投诉的7%;计量问题4件,占总投诉的5%;安全问题3件,占总投诉的4%;假冒问题1件,占总投诉的1%。
    从以上第二季度的投诉情况看,质量问题占居首位,在百货类的24件投诉中,质量问题就有18件,家用电子电器类15件,全部属质量问题。

    2006年3月27日,消费者李美珍到绵阳城区花园投诉站投诉,称于2005年12月在天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订了两扇钢化玻璃推拉门的大衣柜。2006年元月装好后消费者一直未入住,待4月1日到新房去时发现有一推拉门的玻璃全炸碎,故投诉。花园投诉站接此投诉后即派工作人员到场调查,经调解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由于玻璃炸碎原因双方无法提供证据,经花园投诉站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由销售商将衣柜门框拉回,重作两扇钢化玻璃推拉门的协议,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90元。
     又如2006年3月,消费者金玉林到大观园投诉站投诉,称于2006年2月底在绵阳星火通讯城购中兴小灵通V82+一部,价值470元,用后即发现该机出现问题,与经销商协商退机不成投诉到大观园投诉站,大观园投诉站接此投诉后,即派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到场进行调解,经调解最终达成由销售商退还购机款470元,并赔偿消费者费用50元,共计520元的协议。又如2006年3月,消费者何德均到鼓楼投诉站投诉,称于2005年12月在绵阳城区维格电子经营部购电子排毒基一部,价值2870元,用后即发现无效果,为此投诉,鼓楼投诉站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由经销商全额退还消费者购货款2870元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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